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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解读:铜鼓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铜鼓县建筑业房地产业税收一体化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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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背景依据

随着我县对固定资产项目建设不断加大投资力度,建筑业、房地产业的税收管理亟待加强,但由于房地产业涉及环节较多,成本费用核算复杂,建设周期长,建筑业纳税人点多面广,项目及纳税人数量多,管理难度较高。为加强全县建筑业、房地产业税收征收管理,进一步健全建筑业和房地产业协税护税机制,防止税费流失,维护建筑市场和房地产市场公平竞争,促进建筑业和房地产业持续健康发展。

二、政策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实施细则

2、《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及实施细则。

3、《江西省税收保障条例》。

三、目标任务

   建立健全协作机制,完善涉税信息传递机制,形成社会税收共治格局,实现信息互通共享,提高纳税遵从度,从源头上防止两业税费流失。

四、主要内容

《实施办法》全文共二十五条,明确了需要加强管理的两项重点行业及适用范围、涉及的相关税费、相关部门及责任等内容。

1、两项重点行业及适用范围:本县范围内从事建筑业、房地产业纳税人和县国企平台公司及所属企业

2、涉及的相关税费: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土地增值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资源税、耕地占用税、契税、印花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3、相关部门及责任:成立铜鼓县建筑业房地产业税收一体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有县税务局、财政局、发改委、住建局、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水利局、生态环境局、交通运输局、行政服务中心、供电公司、铜发集团。各部门开展行业信息采集、传递及两业各个环节税收控管工作,共同加强本县建筑业和房地产业税收管理

解读人:贺蓉   联系电话:0795—86929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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