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现公布铜鼓县林业局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改进情况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部分组成。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联系铜鼓县林业局人事秘书股(地址:铜鼓县行政大楼1147室,邮编:336299,联系电话:0795-8722707)。
一、总体情况
我局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积极落实省、市、县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依法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转变职能,强化林业政务管理与服务,不断提高信息公开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有效保障了公民的知情权,较好地完成了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
(一)明确责任分工,依法履行公开义务
明确局人事秘书股为林业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要责任部门,负责林业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推进和监督检查,并指定专人具体负责抓好此项工作;其他股室负责信息报送工作,各股室、业务分管领导审核、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分管领导把关、主要领导审批发布,人秘股公开,实行全过程、全方位监督的工作规程,确保我局信息公开工作渠道畅通、安全有序,实现了“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保证了“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使林业信息工作规范化、长效化。
(二)加大督查力度,推进公开工作标准化
一是定期登录平台梳理排查公开栏目的频率,确保栏目公开的时效性;
二是不定期抽查发布信息的质量,提高信息发布的准确性;
三是主要领导、分管领导时常督查、督促信息公开工作的进度和效率,有力推进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三)丰富形式,拓宽公开工作畅通渠道
一是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发布涉林政策、动态信息;
二是编撰并向公众发送《铜鼓林业》等单位信息简报;
三是邀请各电视频道、新媒体播录、转播铜鼓林业惠民政策、动态;
四是向林农发放林业政策法规,林业技术、野生动植物保护、森林防火、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知识等便民服务知识宣传手册;
五是通过举办林业科技推广培训班、开展送科技下乡、科技帮扶等活动向林农科普林业实用技术;
六是面向公众开展林业主题宣传活动;
七是通过向《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网站》、《中国林草防治网》、《江西林业》、《江西林科》、《林业经济》、省市林业信息网、《宜春日报》、县政府网站等新闻媒体、刊物报送新闻素材;
八是发动全体林业干职工通过微信朋友圈发布涉林政策、动态,扩大公众知晓率。
(四)及时规范公开,深化政务公开内容
1.主动公开政务信息情况。
(1)全年在政府信息公开网主动公开政务信息681条。其中,更新公开指南1条、概况信息3条、工作动态631条(政务动态621条、突发公共事件1条、公告公示9条)、发展规划1条、法规文件31条(法规3条、其他规范性文件28条),财经信息6条(财政预决算5条、政府采购与招投标1条)、公共服务(政策解读)9条。
(2)及时回应群众关切的涉林问题,一是积极应对并加强因受新冠疫情影响带来的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新问题。加大市场监督管理、制止野生动物买卖、食用行为;及时向上级部门反映并争取野生动物驯养繁育相关政策,迅速出台处置、补偿政策。二是及时反馈并在政府新媒体向公众公开“向县长建议”涉林咨询答复意见3条。三是受理并处理“12345”热线反映涉林事项6条。四是及时转载上级部门涉林惠民政策及解读回应。
(3)邀请各电视频道、新媒体播录、转播铜鼓林业宣传片、林下经济产业——黄精、林农快贷等铜鼓林业、涉林产业、涉林惠民政策、动态。
(4)向林农发放《森林法》《江西省森林防火条例》《松材线虫病防治国家最新政策性文件汇编》等林业政策法规;发放《江西省松材线虫病防治宣传手册》、黄精种植技术宣传资料、竹荪仿野生栽培技术、毛竹林栽培技术等林业技术宣传手册;发放野生动物保护、森林防火等便民服务知识宣传手册。
(5)聘请省专家、局林业高级工程师授课,组织意向种植户举办“黄精种植技术培训班”、毛竹种植技术、金银花等森林药材种植的林业科技推广培训班,并实地搞好技术指导。
(6)开展“爱鸟周”“世界湿地日”“野生动物保护月”“森林防火”“林农快贷”“法律进祠堂”等林业主题宣传活动。
(7)向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网站、中国林草防治网、《江西林业》、《江西林科》、林业经济、省市林业信息网、《宜春日报》、县政府网站等新闻媒体、刊物报送新闻素材,其中市级以上新闻媒体、刊物采用信息177篇。
2.依申请公开政务信息办理情况。2020年度我局无申请公开政务信息情况。
3.部门信息公开支出及收费情况。2020年度,我局未发生关于部门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有关的申诉案件,未发生与诉讼(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及申诉)有关的费用,未收取任何信息公开费用。
4.政府信息公开学习情况。一是分管领导、股室负责人、业务人员积极参加县政府组织的政务公开工作培训视频会,认真掌握新形势下政务公开工作的要求和方法。二是积极组织干部职工参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网上知识竞答活动,参与率100%,全体林业干职工持续学习宣传条例,深入贯彻落实条例,大力营造学条例、懂条例、用条例的浓厚氛围。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2 |
2 |
2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0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对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意义认识还有不足。对新时势下政务公开工作的新要求、新变化认识不够,信息主动公开的意识和信息为群众服务的能力还不够高。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还不够全面。对行政权力运行、重点领域信息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等应该公开的未能做到全面公开。三是信息公开机制还需完善。在信息公开内容分解、责任落实、督查考核、依申请公开等方面还需进一步完善。
(二)改进措施
一是进一步强化依法行政意识。从落实目标责任、规范工作流程、提高信息质量、增强信息实效、加强监督考核等方面,进一步完善工作措施。二是进一步规范政务公开的内容。从形式、程序及行政决策、执行、监督的依据等方面,扩大信息公开面。三是进一步加大政务公开政策法规学习教育力度。提高干部职工把握政策、解疑释惑和回应引导能力,努力提升综合信息的处置能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单位在办理2020年度信息公开申请中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文件下载:铜鼓县林业局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x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