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政务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决策公开>规划计划>专项规划

铜鼓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铜鼓县创建卫生县(乡镇)工作实施方案(2022-2024年)的通知

访问量:

关联稿件: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县直各单位:

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将《铜鼓县创建卫生县(乡镇)工作实施方案(2022-2024年)》印发给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

2023年3月14日

(此件主动公开)

铜鼓县创建卫生县(乡镇)工作实施方案

(2022-2024年)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的意见》(国发〔2020〕15号)、《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的实施意见》(赣府发〔2021〕11号)、《宜春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的实施意见》(宜府发〔2022〕24号),根据《国家卫生城镇评审管理办法(2021版)》《江西省创建国家卫生城镇工作实施方案(2022-2024年)》(赣府厅字〔2022〕29号)、《江西省国家卫生县(乡镇)评审管理办法(2022版)》《宜春市创建卫生城镇工作实施方案》(宜府办发〔2022〕8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聚焦“作示范、勇争先”目标定位,对标“三比三争”总体要求,围绕全面建设健康铜鼓,加快推进全县卫生城镇创建工作,

进一步提升城镇功能品位,优化城乡人居环境,增强全县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目标任务

(一)巩固省级卫生县创建成果,并创成国家卫生县。

(二)大塅镇通过国家卫生乡镇复审。

(三)开展全域创建卫生乡镇,温泉镇、永宁镇参与国家卫生县创建,其余7个乡镇开展卫生乡镇创建,具体任务见《铜鼓县创建卫生乡镇任务目标一览表(2022-2024)》(附后),鼓励各乡镇超额完成任务。

三、创建内容

国家卫生城镇创建工作按照全国爱卫会2021年下发的《国家卫生城镇评审管理办法》《国家卫生城市和国家卫生县标准》《国家卫生乡镇标准》组织开展,主要包括爱国卫生组织管理、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市容环境卫生、生态环境、重点场所卫生、食品和生活饮用水安全、疾病防控与医疗卫生服务等七方面内容。省级卫生城镇创建工作按照《江西省卫生县城(乡镇)标准》组织开展。

四、创建步骤

(一)国家卫生县(乡镇)创建工作

1.申报。国家卫生县(乡镇)申报遵循自愿的原则,命名为省级卫生县(乡镇)方可申报,每个周期内仅限申报一次。申报县(乡镇)在充分自查、自评基础上,向市爱卫会提交申请。申报国家卫生县的由县人民政府提交申请至市爱卫会;申报国家卫生乡镇的由乡镇人民政府向县级爱卫会提交申请,经县级爱卫会评估合格后以推荐报告的形式向市爱卫会推荐。计划在本周期创建的县(乡镇)需在2023年3月底前向市爱卫会提交申请,逾期不再受理。

2.市级评估。接到申请后,市爱卫会负责组织专家按照《国家卫生城市和国家卫生县标准(2021版)》《国家卫生乡镇标准(2021版)》,对申报县(乡镇)进行全面评估,包括资料审核、现场核查等程序。本周期评估合格者,市爱卫会将于2023年3月底前以推荐报告形式(包括专家考核鉴定意见等)向省爱卫办推荐,同时提交审核过的申请县(乡镇)申报资料。

申报资料包括:县(乡镇)创建工作汇报、工作计划、实施方案;相关基础资料,包括建成区范围、地理位置、人口、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所含乡镇、社区、村的名单,辖区规划图和交通图;相关文件和数据。

国家卫生县申报材料编写要求和分工详见《关于报送铜鼓县创建国家卫生县2022年申报资料和线上评估数据的通知》(铜创卫办发〔2022〕5号),乡镇申报资料参照县级要求编写。

3.调研指导。省爱卫办根据市爱卫会申报情况,分期分批组织专家组对申报县进行调研指导,提出意见建议。各申报县要针对专家组提出的意见,进行认真梳理、全面整改,确保达到国家卫生县标准。国家卫生乡镇创建技术指导工作由市爱卫会组织实施,具体程序要求参照省爱卫办步骤执行。

4.资料评估。省爱卫办组织省爱卫会成员单位和专家,对申报县提供的申报材料、数据和有关部门统计数据进行资料评估。省爱卫办于2023年5月底前将资料评估意见反馈市爱卫会。申报乡镇资料评估由市爱卫会组织实施,具体程序要求参照省爱卫办步骤执行。

5.现场评估。省爱卫办组织由行政管理人员和专家组成的评审组,通过听取情况介绍、查阅文件资料、现场随机抽查、暗访等方式,全面评估申报县创建工作情况。省爱卫办于现场评估工作结束后15天内向各申报县反馈意见。各申报县在1个月内以书面形式将整改情况报市爱卫会,市爱卫会验收通过后反馈至省爱卫办,省爱卫办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抽查。国家卫生乡镇现场评估工作由市爱卫会组织实施,具体程序要求参照省爱卫办;省爱卫办按比例抽查,县、乡镇抽查不达标的将不予通过,并对市爱卫会进行通报。

6.社会公示。通过资料评估和现场评估的县和乡镇,由省爱卫办进行为期1周的公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公示通过后,省爱卫会于2024年4月底前报全国爱卫办。对公示有异议的县和乡镇,由省爱卫办组织或委托市爱卫会调查核实。

7.命名。通过省级评估的县和乡镇,全国爱卫办将按比例进行抽查,抽查不达标的县、乡镇将不予命名。对符合标准的县和乡镇,全国爱卫会分别予以“国家卫生县”“国家卫生镇(乡)”命名。

(二)国家卫生乡镇复审工作

2023年,全国爱卫办将启动国家卫生城镇复审,建立每季度定期抽查制度。国家卫生乡镇复审采取线上评估和现场评估形式,其中现场评估采用明查或者暗访,明查和暗访的比例原则上为1:2,具体评估方式随机确定。

市爱卫会每季度随机抽查一定数量的国家卫生乡镇开展复审现场评估工作,3年实现全覆盖。省爱卫办按一定比例对国家卫生乡镇进行随机抽查,抽查原则上以暗访为主,不达标的将不通过。省爱卫办随机抽查与全国爱卫办抽查将交叉进行,全国爱卫办对抽查中不达标准的乡镇将直接撤销命名。

2023年第一季度起,大塅镇要随时做好国家卫生乡镇复审的准备,依法规范国家卫生乡镇常态化管理工作,建立健全社会监督制度,公布监督电话或邮箱等接受群众反映意见,并于每年12月10日前,向县爱卫会提交国家卫生乡镇巩固情况自评报告,县爱卫会负责做好辖区国家卫生乡镇的日常监督管理,于每年12月20日前向市爱卫办提交本县国家卫生乡镇巩固情况书面报告。

(三)省级卫生乡镇创建工作

建成区之外的乡镇各项指标达到《江西省卫生县(乡镇)考核评分标准》的乡镇均可申报。评审工作由市爱卫会组织开展,评审程序要求参照国家卫生县(乡镇)执行。

申报卫生乡镇的由乡镇人民政府向县级爱卫会提交申请,经县级爱卫会评估合格后于每年3月底前以推荐报告的形式向市爱卫会推荐。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强化保障。卫生城镇创建作为健康江西行动考核评价指标,已列入县委对各乡镇、各部门单位的综合考核内容。当前,我县正在申报国家卫生县,卫生乡镇创建也在深入推进,各地要切实增强卫生城镇创建的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把卫生城镇创建工作作为推进健康铜鼓建设的重要抓手,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在人力、物力、财力上给予有力保障。县直各相关单位要加强业务指导,发挥专家作用,支持行业专家开展创建复审指导、市级技术评估等工作,坚持系统抓、抓系统,合力提升全县卫生城镇创建的质量水平。

(二)细化任务,压实责任。各地各单位要根据《关于下发创建国家卫生县2022年工作任务的通知》(铜创卫办发〔2022〕2号)、《关于报送铜鼓县创建国家卫生县2022年申报资料和线上评估数据的通知》(铜创卫办发〔2022〕5号)安排和要求,进一步细化分工,明确专人负责,按时间节点做好问题整改和申报材料的编写工作,对影响工作进度的将进行通报。县爱卫会要加强工作调度,常态化开展督导检查,不定期进行通报排名,确保如期完成上级下达我县的创建工作任务指标。

(三)广泛宣传,凝聚共识。卫生城镇创建工作是实施健康中国战略、实现健康江西的重要内容,各地各单位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充分利用各类新媒体,广泛开展创建宣传活动,聚焦创建重点,破解民生难题,畅通监督渠道,主动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积极引导广大群众“共谋、共创、共享”,推动干群共创整洁有序、管理规范、文明礼让、优美和谐的卫生健康宜居环境,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参与感、获得感和幸福感。

附件:铜鼓县创建卫生县(乡镇)任务目标一览表(2022-2024)


铜鼓县创建卫生县(乡镇)任务目标一览表

(2022-2024)

县(乡镇)

当前

称号

需创建国家卫生县数量

需创建国家

卫生乡镇数量

需创建省级卫生乡镇数量

铜鼓县

(温泉镇、永宁镇)

省级

1

——

——

三都镇

——

——

1

大塅镇

国家

——

——

——

带溪乡

省级

——

1

——

排埠镇

省级

——

——

——

高桥乡

——

1

1

棋坪镇

省级

——

1

——

港口乡

——

——

1

合   计

1

3

3

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返回顶部关闭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