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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鼓县2024年政府预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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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铜鼓县2023年财政总预算执行情况和

2024年财政总预算草案的报告

——2024年222日在县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上

县财政局唐江

各位代表:

受县人民政府委托,我向大会报告2023年全县财政总预算执行情况与2024年财政总预算草案,请予审议,并请县政协各位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一、2023年全县财政总预算执行情况

2023年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三年新冠疫情防控转段后经济恢复发展的一年。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县人大、县政协的监督指导下,县财政部门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围绕中央、省、市、县经济工作部署,聚焦“走在前、勇争先、善作为”的目标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更好统筹发展与安全,推动我县经济总体回升向好,高质量发展扎实推进。

(一)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全县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执行数68806万元,比上年增长21.11%,完成调整预算数的100.91%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执行数342328万元,比上年增长27.40%,完成调整预算数的106.55%。

县本级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执行数48284万元,比上年增长25.52%,完成调整预算数的98.66%。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为299473万元,比上年增长57.68%,完成调整预算数的103.15%。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项目执行情况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7002万元,完成调整预算数的103.84%;国防支出41万元,完成调整预算数的102.50%;公共安全支出11297万元,完成调整预算数的105.24%;教育支出25343万元,完成调整预算数的100.64%;科学技术支出6320万元,完成调整预算数的112.0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5056万元,完成调整预算数的115.7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2900万元,完成调整预算数的101.97%;卫生健康支出26138万元,完成调整预算数的102.60%;节能环保支出11937万元,完成调整预算数的103.73%;城乡社区支出41891万元,完成调整预算数的109.28%;农林水支出33548万元,完成调整预算数的100.36%;交通运输支出7094万元,完成调整预算数的107.81%;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27804万元,完成调整预算数的102.08%;商业服务业等支出866万元,完成调整预算数的108.25%;金融支出25万元,完成调整预算数的104.17%;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1046万元,完成调整预算数的104.60%;住房保障支出39140万元,完成调整预算数的97.30%;粮油物资储备支出1052万元,完成调整预算数的105.20%;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2977万元,完成调整预算数的106.32%;其他支出3016万元,完成调整预算数的112.96%;债务付息支出4958万元,完成调整预算数的107.64%;债务发行费用支出22万元,完成调整预算数的110.00%。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23年县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执行数13384万元,完成调整预算数的96.29%,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12103万元,彩票公益金收入820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3万元,污水处理费收入458万元。加上上级基金补助收入3125万元、调入资金8000万元、专项债务转贷收入113443万元、上年结转收入670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执行数总计144655万元。

2023年县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执行数106340万元,完成调整预算数的96.83%,其中: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25万元,城乡社区支出69364万元,交通运输支出784万元,其他支出26077万元,债务付息支出8879万元,债务发行费用支出97万元。加上上解上级基金支出240万元、结转下年支出17577万元、专项债务还本支出2049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执行数总计144655万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2023年县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执行数115793万元,完成调整预算数的99.99%。加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转移支付收入31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执行数总计115824万元。

2023年县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执行数0万元,完成调整预算数的100%。加上结转下年31万元、调出资金115793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执行数总计115824万元。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23年县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执行数20054万元,其中: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5539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14515万元。加上上年结余收入15906万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执行数总计35960万元。

2023年县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执行数16351万元,其中: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3561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12790万元。加上年终结余19609万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执行数总计35960万元。

(五)债务限额及省转贷债券资金情况

省财政厅核定我县2023年度地方政府债务限额为515915万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159206万元,专项债务限额356709万元。截至2023年底,我县地方政府债务余额509707万元,其中:一般债务余额155772万元,专项债务余额353935万元,均在限额之内。2023年我县争取新增债券109787万元,其中:新增一般债券16800万元,新增专项债券92987万元,债券期限5-30年,利率2.57%-3.34%。新增一般债券用于我县秋收起义干部学院改扩建项目、铜鼓县老年大学改扩建项目、铜鼓县温泉大道建设项目以及江西省宜春市铜鼓中学建设项目,新增专项债券用于铜鼓县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凤凰小区3、4期)(55000万元)、铜鼓县幼儿园建设项目(3280万元)、铜鼓县中医院医共体建设项目(6096万元)、铜鼓县污水管网延伸工程项目(3132万元)、铜鼓县2022年度统筹整合资金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1593万元)、铜鼓县智慧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7222万元)、铜鼓县垃圾分类无害化处理设施一体化建设项目(900万元)、铜鼓县秋收起义核心景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4500万元)、铜鼓县智慧停车项目(8164万元)、铜鼓县粮食仓储及附属配套设施建设项目(3100万元)。2023年度我县债券还本付息合计42537万元,其中:本金28700万元(含再融资债券归还本金28653万元),利息13837万元。

(六)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情况

2023年,我县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年初余额671万元,年底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7500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弥补一般公共预算收支缺口671万元,最终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余额7500万元。

以上是2023年预算收支执行数,年度决算后会稍有变化,届时再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

2023年,财政部门全面贯彻落实县十七届人大第三次会议相关决议,主动作为、应变克难,加强经济形势和财政收支分析研判,助企纾困壮财源,优化支出保重点,兜牢“三保”惠民生,深化改革增效能,防范风险筑安全,较好地服务了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具体工作情况如下:

(一)落实积极财政政策,促进经济回稳向好

紧紧围绕中央关于经济工作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和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巩固提升经济回稳向好态势的“28条”具体措施,充分发挥财政稳定宏观经济大盘的关键作用。一是积极加快项目建设,充分发挥投资关键作用。加快推进棚户区改造项目、铜鼓中学新校区建设、智慧停车项目等一批债券项目建设进度,提高债券资金使用效益。二促进消费全面恢复,着力提振市场信心。开展汽车促销活动,延续实施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向我县新购置非营运车辆发放购车补贴42.8万元;培育壮大新型消费模式,激活文旅消费潜力,发放文旅电子消费券230万元。三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帮助企业纾困解难。继续落实留抵退税政策,为182户纳税人办理退税6862.6万元,有效减轻市场主体负担;积极践行企业奖励承诺,兑现企业奖励资金960万元,激发企业发展活力;强化金融支持举措,拨付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573万元,发放“财园信贷通”、“惠农信贷通”贷款21844万元,惠及小微企业及个体户242户,极大改善小微企业、“三农”融资发展环境。

(二)推进财政体制改革,增强以财辅政能力

积极发挥财政改革先导作用,围绕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不断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持续提升财政治理水平。一是落实收入划分改革要求,调整县乡财政管理体制。重新核定乡镇收入基数和支出基数,统筹增加1000万元乡镇固定转移支付,按照乡镇地方收入与乡镇本级支出缺口比重进行分配。二是充分发挥财政评审职能,加强对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全过程管理。制定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管理的若干规定(试行)》(铜府发〔2023〕3号),对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全过程各环节事项予以明确,规范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建设过程的相关行为。三是纵深推进预算管理制度改革,以信息化推动预算管理现代化。积极落实财政部关于《预算管理一体化规范(2.0版)》和《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技术标准V2.0》目标要求,拓展预算管理一体化业务范围,实现预算编制、执行、调整、决算、监督等各个环节的信息共享和数据互联。

(三)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兜牢兜实民生底线

民生是人民幸福之基、社会和谐之本。要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把发展成果不断转化为生活品质,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一是筑牢民生之本,就业帮扶成效明显。2023年,我县城镇新增就业1654人,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536人,就业困难人员就业201人,零就业家庭安置率100%,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1620人。开展职业技能培训1021人次、就业见习77人次。发放创业担保贷款17745万元,其中:个人创业贷款699笔9665万元,企业贷款33笔8180万元。二是兜牢民生底线,保障水平不断提升。做好困难群众救助补助提标提补工作,各类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水平得到明显提高。全年向4987人发放最低生活保障金2628万元,向608人发放特困救助资金690万元和特困护理补贴142万元,向30人发放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补贴50万元,向1917人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299万元,向2934人发放高龄津贴238万元。三是坚持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全力推进教育持续发展。投入2000余万元新建铜鼓县第三幼儿园;安排专债资金3280万元,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统筹安排资金1.6亿元,开展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创建工作;分别投入资金2.5亿元和1.7亿元,用于铜鼓中学和铜鼓中专新校区项目建设;全年拨付国家助学金及免学费补助资金431.36万元,资助学生3830人次,着力减轻困难家庭学生学业负担

(四)树牢风险忧患意识,防范化解重大风险

坚持防风险与促发展并重、保障与规范并举,进一步完善管理、强化监管,切实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一是坚守底线思维,保持债务风险整体可控。落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管理和预算管理,通过债务率等风险评定指标,对债务风险和财政运行情况进行动态监测。二是严格暂付款项管理,全面清存量遏增量。全年消化暂付款19248万元,其中2018年及以前存量暂付款4392万元,按要求将暂付款余额占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本级支出之和的比重控制在5%以内。三是切实做好基层“三保”,防范财政运行风险。依托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对财政收支、“三保”及其他刚性支出、库款保障等进行系统监测,强化风险防控和监测预警。2023年我县持续加大“三保”保障力度,全面足额编列“三保”预算,确保基层财政平稳有序运行。全年“三保”支出共90579万元,其中:保基本民生支出18075万元,保工资支出57356万元,保运转支出15148万元。

2023年以来,面对严峻复杂形势所取得的成绩,是县委、县政府科学决策、坚强领导的结果,是县人大依法监督、大力支持的结果,是县政协民主监督、积极帮助的结果,也是全县上下共同努力的结果。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当前财政面临的困难和挑战依然较多,主要是:财政收入质量不高,波动较大;政府性债务偿还任务艰巨;直达资金支付进度还需进一步加快;部分项目资金支出绩效还有待提高等等。对此,我们将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切实采取针对性的有效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二、2024年全县财政总预算草案

2024年财政工作和预算编制指导思想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聚焦“走在前、勇争先、善作为”目标要求,坚决落实中央、省、市、县对财政经济工作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建设“开放、创新、文明、和谐”新铜鼓的奋斗目标,坚定不移实施“生态立县、工业强县、文旅兴县、依法治县”发展战略,坚持稳中求进、以进促稳、先立后破,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统筹扩大内需和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统筹新型城镇化和乡村全面振兴,统筹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加大宏观调控力度,以积极的财政政策适度加力、提质增效,落实好结构性减税降费政策,坚持党政机关过紧日子,大力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兜牢基层“三保”底线,加强地方政府债务管理,严肃财经纪律,提高财政资金绩效,切实增强经济活力、防范化解风险、改善社会预期,巩固和增强经济回升向好态势,持续推动经济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增进民生福祉,保持社会稳定,为推动我县高质量跨越式发展全面进位提供坚强有力的财政支撑。

根据上述指导思想和全县经济社会发展预期目标,综合考虑各种收支增减因素,按照稳中求进的原则,对2024年全县及县本级预算安排如下: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安排情况

2024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75000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长9%。收入项目安排情况是:税收收入45000万元,其中:增值税27768万元,企业所得税4325万元,个人所得税456万元,其他税收12451万元。非税收入30000万元,其中:专项收入2300万元,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3955万元,罚没收入16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入4245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3000万元,政府住房基金收入400万元,其他收入100万元。

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加上提前下达上级补助收入、上年结余结转收入、调入资金等,减去上解上级支出、结转支出和一般债券还本支出,2024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财力预计243508万元,相应安排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43508万元。

2024年,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53400万元,税收收入23400万元。其中:增值税9372万元,企业所得税1319万元,个人所得税265万元,其他税收12444万元。非税收入30000万元,其中:专项收入2300万元,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3955万元,罚没收入16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入4245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3000万元,政府住房基金收入400万元,其他收入100万元。

上述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加上提前下达上级补助收入、调入资金、下级上解收入等,减去补助下级支出、上解上级支出、结转下年支出等,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力预计220033万元,相应安排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20033万元。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项目安排情况是: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5010万元;国防支出35万元;公共安全支出11229万元;教育支出27058万元;科学技术支出6813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407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939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4681万元;节能环保支出11651万元;城乡社区支出20000万元;农林水支出32017万元;交通运输支出3914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2807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1400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90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3472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890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6548万元;预备费支出3000万元;债务付息支出5039万元;债务发行费用支出100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安排情况

2024年,县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安排38900万元,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37800万元、彩票公益金收入700万元、污水处理费收入400万元。加上提前下达上级基金补助收入2267万元、上年结余结转收入17577万元、专项债券转贷收入36439万元,县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安排数总计95183万元。

2024年,县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安排49033万元,其中:城乡社区支出37663万元,债务付息支出11270万元,债务发行费用支出100万元。加上结转下年5497万元、专项债券还本支出40653万元,县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安排数总计95183万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安排情况

2024年,县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安排72631万元,其中:利润收入200万元,其他国有资本经营收入72431万元。加上提前下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转移支付收入31万元、上年结转31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总计72693万元。

2024年,县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安排62万元,为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及改革成本支出62万元。加上调出资金72631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总计72693万元。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安排情况

2024年,县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安排19914万元,其中: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5296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收入14618万元。加上上年收支结余19609万元县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安排数总计39523万元。

2024年,县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安排17689万元,其中: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3889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支出13800万元。加上年终结余21834万元,县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安排数总计39523万元。

三、2024年全县“三保”预算安排

按照中央及省级2024年县级“保基本民生、保工资、保运转”(以下简称“三保”)支出项目范围及保障标准,结合我县实际,2024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共安排“三保”支出7564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33.06%,其中:保基本民生支出21955万元,保工资支出50093万元,保运转支出3593万元。“三保”支出保障水平达到中央及省级相关要求,符合我县实际。

具体安排情况:

(一)保基本民生支出安排21955万元,其中:教育支出2263万元,文化支出155万元,社会保障支出1505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112万元,村级支出1372万元。

(二)保工资支出安排50093万元,其中:在职在编人员基本工资支出17570万元;年终一次性奖金支出378万元;公务员津贴补贴支出3323万元;公务员基础绩效奖支出2804万元;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支出5760万元;在职工资附加性支出19425万元;岗位津贴支出806万元;离休人员经费支出27万元。

(三)保运转安排3593万元,主要用于保障行政事业单位机构基本运转的一般性支出。其中:行政管理部门安排1024万元;公检法司部门支出967万元;其他部门安排1602万元。

四、努力做好2024年各项财政工作

(一)坚持稳预期、促增长,发挥积极财政政策服务高质量发展效能。一是精准落实税费支持政策。认真落实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支持科技创新和制造业发展各项税费优惠政策。二是着力扩大有效投资。积极争取并用好债券资金,扩大专项债券投向领域和用作资本金范围。用好增发国债资金。三是促进恢复扩大消费。把恢复和扩大消费摆在优先位置,创新消费场景,充分挖掘超大规模市场优势,畅通经济循环,释放消费潜力,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对高品质生活的需要。

(二)坚持保重点、提效能,全力保障重大部署落地落实。一是坚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将落实中央、省、市、县重大决策部署作为预算安排的首要任务,增强对重大战略、重大政策、重大项目的财力保障。二是突出“三保”支出在预算安排中的优先位置。按照政策规定的保障范围和标准测算“三保”支出需求,足额保障“三保”支出。三是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调整优化就业政策,构建优质均衡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提高医疗保障投入水平,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织密扎牢社会保障网。

(三)坚持促改革、抓管理,切实提升治理效能和资金效益。一是深化乡镇财政改革。健全完善科学合理的预算管理体制,对乡镇实行“预算统编、账户统管、集中收付”,指导乡镇依法依规编制预决算。严格乡镇财政支出管理,强化乡镇财政队伍建设。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加强绩效目标管理,建立预算安排与绩效目标、资金使用效果挂钩的激励约束机制,强化绩效评价结果应用。三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党政机关要习惯过紧日子,坚持勤俭办事业,积极打造节约型机关,严控一般性支出,严格“三公”经费管理。

(四)坚持守底线、筑安全,着力防范化解重点领域风险。一是加强“三保”运行监测。落实好关于“三保”执行、监控、应急处置等有关规定,规范“三保”运行管理。发挥监测预警平台作用,对“三保”预算执行情况以及可能存在的风险点进行研判分析,防患于未然。二是逐步推动暂付款清零。加快推进存量暂付款消化清理工作,严格控制新增暂付款规模,确保暂付款余额占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本级支出之和的比重控制在5%以内,并逐年下降。三是加大债务化解力度。统筹好发展和化债,落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管理。将政府债务举借和偿还纳入年度预算管理,提前谋划近两年隐性债务化解计划,用好上级转贷再融资债券政策,确保不出现兑付风险。

各位代表,重整行装再出发,凝心聚力向前行。2024年,我们将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县政协的监督指导下,解放思想、开拓进取,扬长补短、固本兴新,为建设开放、创新、文明、和谐新铜鼓而不懈奋斗!


(1)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表(2)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3)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本级收入表(4)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本级支出表(5)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本级基本支出表(6)2023年政府一般债务限额和余额情况表(7)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转移支付情况表(8)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表(9)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10)2024年县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表(11)2024年县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12)2024年政府性基金转移支付情况表(13)2023年政府专项债务限额和余额情况表(14)2024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表(15)2024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16)2024年县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表(17)2024年县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18)2024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分项表(19)2024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转移支付表(20)2024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表(21)2024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表(22)2024年社保基金支出分项表(23)2023年政府债务限额和余额说明(24)2022-2024年铜鼓县债券发行及偿还情况(25)关于省、市对县2024年转移支付情况说明(26)2024年提前下达转移支付表(27)重点支出绩效目标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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